投稿、征稿、各类原创大赛活动中的版权保护
案例回放:
2004年7月18日,故宫博物院公布了院徽设计。虽然此前在全国征集了2788件院徽设计图稿,但无一件入故宫法眼。最终,故宫公布的院徽,是另行选择的一家设计公司的图稿。
之后,曾将自己设计图稿投给故宫的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朱岩岳来到北京,将故宫和中选院徽的设计公司告上法庭。朱岩岳称,院徽剽窃了他的创意。北京市二中院已立案。

朱岩岳在展示正式启用的故宫徽标(图纸下)和自己设计的院徽图稿(图纸上)。
(记者王俭摄) 来源:新华网-京华时报
在设计界尤其是平面设计方面,作品被侵权的现象屡屡发生,设计师很多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参加一些设计比赛,基本规律一般是招标单位发布设计招标信息,然后收集设计作品,征集来的作品动辄就数千份,招标单位东抄西抄,稍加组合就很容易“设计”出新作品,而真正对比起来,很难认定是抄袭某一件作品。还有的甚至直接采用投稿人的作品。
面对投稿、征稿、各类原创大赛活动,著作权人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呢?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环境,作品的传播极为迅速,作品在投稿、发布后可能会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难免会有利欲熏心的人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版权保护应从源头开始,做好防范,当侵权情况发生时,通过有力的法律证据依法维护版权,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严惩。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在创作开始时就会自动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种保护将伴随作者的一生并延伸至其身后的50年。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保护并不需要以获得版权为前提,作品产生即拥有著作权。因此,在创作工作开始的时候提供有效证明保护就显得极为重要。在作品发布前就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作品内容等保留足够且不可否认的证据,以便在证明作品归属或著作权产生纠纷的时候有效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如何为作品的创作时间、作品内容等保留足够且不可否认的证据,通过为作品加盖时间戳最为有效。
广大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或者创作完成后,未公开发布前,为作品申请时间戳,通过第三方证明作品存在的时间和内容,从而在出现版权纠纷的时候作为有效的证据。
时间戳在创作者产生构思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提供全面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时间戳可以用来作为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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